close

  本報訊據新京報報道,火車無座票與有座票同價,卻難以享有相應的座位服務。昨日下午,廣州市民雷闖和其朋友因此依據《合同法》和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狀告廣深鐵路股份有限公司。據悉,廣州鐵路運輸法院當場立案,該案定於3月6日開庭審理。
  今年1月8日,雷闖及其朋友曉鹽在12306網站購得一張K9004次由深圳站出發到韶關東的無座火車票,每張票價為85.5元。從深圳站上車後,車廂里已經擠滿了人,在4個多小時的旅途中,雷闖和曉鹽帶著行李一直站到了韶關東站。
  雷闖稱,同一趟車,廣深鐵路公司提供的硬卧和硬座票因休息平臺不同而有113元差價,但無座票和硬座票價卻同為85.5元,“廣深鐵路公司收了座位的錢,卻沒有提供座位,明顯不合理,也不公平。”
  昨日下午,雷闖和曉鹽前往廣州鐵路運輸法院,請求判決鐵路公司將其購買的票價由85.5元變更為42.75元,並返還多收取的42.75元,同時由鐵路公司承擔訴訟費用。“廣州鐵路運輸法院能順利立案,讓我非常吃驚。”雷闖表示,能否勝訴並不重要,更重要的是訴訟過程能提升公民的權利意識。(趙力)
  (原標題:廣州一市民起訴廣深鐵路獲立案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r06armpv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